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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

一、未成年人能不能具有房子
 
能够的,未成年人有房产具有权。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普通来讲,他们不能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当然也不能凭本人的劳动收入来取得房产。那么他们能否具有房屋一切权呢?《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则: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益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益,承当民事义务。这一规则也就阐明了不能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才能而否认其应享有的民事权益。因而未成年人能够**房屋一切权证,具有房屋一切权。
 
二、未成年子女抚育权归谁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准绳处置未成年子女抚育权的问题:
 
(一)哺*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育为准绳。根据******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审理**案件处置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第一条规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普通随母方生活”。假如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义务,而父方请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安康生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期后的子女由谁抚育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肯定,协商不成的,由****依据双方的状况判决。假如父方和母方均请求随其生活,依据******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思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动生活环境关于女安康生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安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双方均请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请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思索。
 
(三)假如子女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关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作争论时,依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则,应思索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予准许。
 
有的人以为孩子毕竟还没有成年,有很多权益都是遭到了**的,比方准绳上不能签署合同,而很多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其实,假如未成年人只是纯取得利益的话,那么此时并不请求其具有民事行为才能,只需有民事权益才能就够了。而民事权益才能从出生之时就具有,不断会持续到死亡的时分。